近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华能(儋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因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光伏被处以罚款。
根据(2023)琼综执儋州罚字第02-230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华能儋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位于儋州市雅星镇乐满村委会的土地用于建设华能农林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海南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要求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非法占用的土地面积8576.30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400元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3430520元。2022年以来,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农业部等均出台了对于农光互补、水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项目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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